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重磅改革,通过修订5个交易文件,调整收盘交易机制,实施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此次改革究竟与股民的钱袋子有何关系,其中又有哪些知识点需要投资者掌握?……凡此种种,都引发市场强烈关注。
资料图: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内的股民关注股市动态。
交易新政下的6个知识点
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同时配套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及《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据此,上交所将收盘阶段的连续竞价方式改为集合竞价方式,并且这一阶段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相关调整将自2018年8月20日起实施。
1、交易时间的安排
本次交易机制调整明确了股票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每个交易日的14:57至15:00。
对于股票交易而言,调整后,每个交易日的交易阶段将包括: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即9:15至9:25),连续竞价阶段(即9:30至11:30、13:00至14:57),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即14:57至15:00),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对基金、债券、债券回购交易的连续竞价时间仍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收盘价的产生方式
调整后,股票交易收盘价的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也就是,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系统将对已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成交价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确定。
对于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股票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撤销申报
和每个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中的后5分钟(9:20至9:25)相同,在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投资者的撤销申报。
4、投资者在开市期间未成交买卖申报,会有何种安排?
当前竞价交易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交易阶段。
5、对于开市期间停牌并于当日复牌的证券,投资者能否在停牌期间继续申报?
股票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6、股票上市首日申报规则
调整后,投资者参与上交所市场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时,在申报价格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则:
一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二是对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调整的原因:接轨国际稳定股价
针对此次调整的原因,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收盘集合竞价是国际证券市场收盘价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上交所经过长期认真研究,认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的,即价高者得、先到先得;后者则将在一段时间内输入交易系统的所有价格视为平等,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希望利用大数原则定出合理价格。
此次修改前,上交所以连续竞价方式结束收盘阶段,每日收盘价由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的成交量平均加权价决定。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在2014年10月的一份报告中也指出,收盘价作为证券市场极其重要的一个参考价格,在现有机制下,收盘价易受尾盘大额订单集中申报影响,大幅偏离当日正常价格水平,使收盘价失去基准计量价格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交所此次修改前,深交所已经使用这种交易规则多年。对此,董登新认为,上交所此前之所以不采用集合竞价,可能是因与深交所多是中小市值股票不同,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市值较大,不易受单笔大单影响。但随着近年来,登陆沪市的中小市值股票也再增多,上交所出于实际情况考虑才做出上述调整。
对此,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亦持类似意见。桂浩明指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主要是为让收盘价格更加准确,完整反映当时时点投资人对这个价格的认同程度。现在开盘都采用集合竞价,这就避免了个别人利用大资金的优势瞬间大笔买卖造成开盘价的失真。
桂浩明进一步指出,A股开盘价失真问题此前已得到初步解决,同样,收盘价失真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所以深交所早已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上交所过去在这方面的矛盾不是特别突出,但问题终究存在,所以此次交易所也下决心对收盘价形成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到是,上交所近期也处罚过利用尾盘拉抬操纵股价的行为。4月16日,上交所公布纪律处分决定,对自然人曹黎明拉升个股收盘价的违规情况,名下账户限制交易3个月。
桂浩明进一步指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好处首先在于,形成收盘价时,让更多投资者有更多时间,形成相对更加公允的价格。同时,由于收盘集合竞价形成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在这段时间当中,图谋用大资金的买卖来影响市场价格的状况很难出现,这就有利于市场的稳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也避免个别资金操纵市场误导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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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09:44:38